他都穿越了,还有啥好忌讳的。

        天色渐暗。

        邓肯这个时候才有精力去消化原主人的记忆,这个家伙居然跟他同名,倒也省事了。这幅身体原主人少年时父母双亡,靠着亲戚接济长大,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声名狼藉,好在他那时已经十三四岁了,算是半个劳动力,总能混口饭吃。原主成年后被托关系送往城镇铁匠铺学手艺,其实就是打杂,那老铁匠根本就没认真教他。

        这个家伙不老实想走捷径,跟隔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勾搭在一起,最后事情败露只能灰溜溜地跑回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

        原主的记忆没啥东西,他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居然全是那皮肤雪白的老板娘。

        呸!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这次屠村的起因就不清楚了,原主只听到一句‘你们这群该死的贱民’!然后就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这些个溃兵见人就杀,其他人只能奋起反抗。

        按照邓肯的猜测,起因肯定是溃兵洗劫村庄,不是因为抢夺财物,就是因为凌辱妇女爆发了冲突。

        吃了败仗,屠一些贱民出出气,发泄一下,老帝国传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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