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最终还是接下差使,正式成为聚义商行的编外人员:“恭敬不如从命!”

        他已经暗暗拿定主意:三日后的助拳,权当是实习期的开场秀,可得好好表现一番,也让王兄弟觉得用自己很值!

        这么容易地就交结了花荣,王伦喜不自胜,接连和众兄弟饮了三杯。

        清风楼虽说很上档次,它的酒度数也还是不高,这是时代的酿酒技术所限,反正三杯酒的量和啤酒相差无几,以至于扈三娘也能陪了一杯。

        花丛却甚是腼腆,只吃茶不碰酒,让她在一群好汉堆里让人极怜。

        酒过三巡,花荣蓦地想起一事,向扈三娘道:“三娘小娘子,祝家庄的祝三郎三日后便回到学里,他的焚城枪极是有名。若能得他相助,我等和李四这伙泼皮约架之事便有了十成把握。”

        他是知道祝彪和扈三娘的关系的,打架这种事,不怕人多势众。虽说他对自己的武艺也颇为自负,但毕竟这是街头斗殴不是上阵杀敌,那些军中的手段有时候便用不着。

        不是生死相扑,有时候还不如焦挺的相扑手段有效。

        这时候,多一个人便多一份气力,并且他和祝彪虽是同科却并不相熟。如果通过这事成为一个战壕的战友,对自己的将来都可能有好处。

        毕竟对方是一方豪强,自己将来作为中下级武官,极有可能有交集。再者,他平日对祝彪的功夫还是很有惺惺相惜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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