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王伦,她蓦然想起一事,脸上便泛起红晕:“不过官人不是要为奴家脱籍么?若脱了籍之后,官人仍不嫌奴家粗陋,奴家便把这酒楼作了嫁妆,那时任官人取用。”

        吃软饭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属于男婚女嫁,那就是长期饭票,这软饭便可吃的,不丢人。

        反而会被人认为是有本事!

        只是这样,王伦便得娶她。这时候妻子的财产,便能合法且堂而皇之地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析产”。

        不过若她仍是妾的身份,那么她的私产,在法律上仍然还是她的钱,有相对自由的处置权。不管怎么说,大宋对于女人来说仍然是相对友好的朝代,至少女人有私有财产权。

        对王伦而言,亦是千载难逢的好事,真个叫做“人财两得”;对孙三四而言,也是一桩良配,甚至是高攀了。

        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要知道她是官妓,身份上先天地便低人一等,所谓“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即使脱了籍,比较好的命运也只能是嫁与平民百姓为妻,或为大户人家之妾。有名望的人家不可能自降身份把自家的名声也搭进去联姻的。

        王伦虽不是什么官宦之家出身,却因为诗名,俨然已经是知识分子当中比较尊贵的阶层。哪怕他暂时清贫,社会影响力已经不是孙三四所能仰望。

        就看王伦接不接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三五中文;https://www.shang-tai.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