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少兰:“假如你选择起诉,理论上这是必赢的案子。因为房产物权确定无疑就是伱的,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占据。
假如对方主张你欠他们费用或款项,那也是另一件事。他们可以据此申请对该房屋进行财产保全,禁止你出售或质押,但在法庭没有做出判决前,无权处置更无权占用。
但对你来说,最被动的是,这二十年来确实没有主动去收房,房屋一直保管在对方手中。假如没有达成协议,对方是不会把房子让出来的。
对这种情况,法庭首先肯定是要调解,这类案子达成庭外和解可能性更大。就算最终判了房子归你,真正想执行也很麻烦。”
何考叹了口气:“也就是说,从法律原则上房子肯定是我的。但从司法实践上,对方已经把房子给占了,我想拿回来就很难?”
姚少兰点头道:“是的。”
何考:“上了法庭,只要对方打定主意想耍赖,就会把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尽量搞复杂?”
这回轮到姚少兰叹气了:“司法实践,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这场官司你能打赢,可一旦选择起诉,就要做好旷日持久的准备。
你是个人对一个集团的法务部,你得占用工作和生活时间,但对方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首先就会让你被拖得受不了。
比如提供各种补充证据,让法庭延期开庭,或者还需要再次开庭,总之让你筋疲力尽。就算最后判了,结果也未必令你完全满意,执行起来可能也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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