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中文 > 玄幻小说 > 隐蛾 >
        康如林:“第一个就是我!若说我未与其事、未知其情,你当然心中有数。可是说我未受其惠,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术门追责,讲究的是缘法,也就是康如林刚才说的“与其事、知其情、受其惠”这三条。

        它们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与其事”最严重,“知其情”次之,最后才是“受其惠”。

        若既“与其事”又“知其情”,当受同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有人“与其事”但不“知其情”。比如李唯凭那样的,虽然也参与了那晚的事情,但只是来回跑腿,并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种人也会受到处罚,但处罚只与其行止相当。

        很多人的可能是未“与其事”但“知其情”,视同默纵,也会受到追责。

        最特殊的一种情况,既没有参与相关的事情,也不了解内情,却得到了违禁行为带来的好处,那么也要有相应的处理。

        石志斋看着这份名单问道:“不过是前天夜里的事,石家损失惨重……不说这些了,此乃咎由自取,但姐夫你有何惠可言?”

        石豪武等人谋算隐蛾未成,不仅送了胡叔略的命,还把一杆地灵旗给弄丢了,什么好处都没捞到手,就事论事,谈何有人从中受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