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笔锋凌厉,一气呵成,将伪明王廷的十大罪状一一列出,每一条都精准地刺痛了伪明王廷的要害。
南韶仪围上前去,只见罪状写道:
“明景阳,窃居伪明王廷王位,此乃其一罪。
其不顾我荆国整体利益,妄图分裂国土,此乃其二罪。
其对外勾结他国,引狼入室,此乃其三罪。
其对内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此乃其四罪。
其残害忠良,任用奸佞,此乃其五罪。
其破坏法纪,扰乱秩序,此乃其六罪。
其无视人伦道德,做出不轨之事,此乃其七罪。
其阻碍商业发展,损害国家经济,此乃其八罪。
其忽视文化建设,使民风倒退,此乃其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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