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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运的是,在漂流没多久后,它就遇到了自己的主人——人类主人。

        对方或许见它可怜,便收留了他。苟斯这个名字,就是主人取的。

        彼时,苟斯的智慧还很低下,能做的事不多,只能帮着主人放牧。

        是的,放牧。

        安格尔此前的猜测也没错,这里就是一个牧场,放牧了一些从人类世界带来的鸡牛等禽畜。如今这些禽畜都在苟斯的镜面空间里休息,所以牧场里并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

        后来,主人带着它来到了热金之城,它在这里虽然依旧以家仆身份存在,但它做的事和之前差不多,也是放牧以及帮着购置点生活品,其余时间都是修行与启智。

        可以说,苟斯是抱着主人大腿成长的。成为家仆,它也不觉得是件坏事。

        在对谈之中,安格尔也询问苟斯关于人类主人的事,苟斯对此却是讳莫如深。

        依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不能妄议主人之事。

        话是这么说,但苟斯聊着自己事的时候,偶尔还是会主动说起主人的事,而且一说就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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