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没想到,原单位的领导居然不批,非要他们回去上班不可。
        后三十年的人肯定理解不了当年的这种事,大概许多人都不会明白,这年头辞职不干为什么还得要领导批准。
        要知道,虽然辞职表面上是不挣那份钱了,可问题是除了工资,一个人的档案关系还都归人家管呢。
        要是气性太大一走了之,那就会变成一个“黑人”。
        不要说再就业了,连当个体户都没资格,因为没人管你了。
        你想办事,有介绍信吗?
        连大牢里出来的,返城的知青,待业青年,人家档案还有街道和派出所管呢,你的在哪儿啊?
        完全可以说,只要选择了这条路,就是选择了社会性死亡。
        所以原单位的领导算是吃准了他们不敢这么干,刻意难为了一道。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江大春和小查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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