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拉姆的比喻听起来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却是狗屁不通。

        不管放在哪个国家哪条法律,干了活哪怕只干一天,都必须给工钱。

        更别提还已经做了一半,提前违约的是埃弗拉姆,而不是大卫,大卫只要自己的那一份工资,没让埃弗拉姆可以藏违约金就已经不错了。

        大卫知道埃弗拉姆已经入魔,已经起了要独吞所有钱的想法,哪怕没有亨利·吉拉尔这回事,自己也会被迟早踢掉。

        赚钱少的时候是铁哥们,赚大钱的时候成了敌人。

        这种情况现实中比比皆是!

        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句话,千万不要和最好的兄弟合伙开公司,真要是觉得兄弟有能力能帮自己,完全可以请他做员工。

        就好比龙战和塔克之间一样。

        龙战在幕后做大老板,工资加给股份的方式邀请塔克做员工,帮他管理巨神公司就能完美避开这个问题。

        因为两个人都是老板的时候,互相都会想着对方分了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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