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不是案子里理念展示得不清晰,而是刑罚者还没有真正、正式地展示自己的理念?

        “通过地狱刑罚,警示世人因果报应,从而引导众人行善去恶?

        目前来看,这可能是凶手的深层理念。

        如果先不谈凶手杀害无辜者这个矛盾点,深入这个理念……”

        “如果我是凶手,要真正实现这个理念,那自己的作案过程,肯定要被更多人知道,甚至看到才行。

        而且!

        只是知道、看到的话,不可能引起普通民众的重视。

        所以,我的作案手法要足够骇人,足够吸引人眼球。

        但太凶残,也可能造成群众的厌恶和唾弃,起不到警示的作用。

        所以我杀害的目标,最好也是普通民众认识的、而且投入过关注和感情的人。

        尤其是让他们厌恶和不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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