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箱码放整齐的珠宝玉器,随意地堆在角落,仿佛那不是价值连城的珍宝,而是一堆不值钱的石头。
但真正让沈卓瞳孔收缩的,不是这些金银。
而是地窖另一侧,那一排排顶到天花板的,巨大的紫檀木书架。
书架上,没有一本圣贤书。
满满当登的,全是一卷卷用牛皮绳捆扎好的契约,与一本本厚厚的,用黑漆封面包裹的账册。
沈卓走上前,随手拿起一卷。
那是一份卖身契。
扬州府外,李家村,村民李四,因欠盐商高利贷纹银五两,无力偿还,自愿将家中三代,卖与钱家为奴,永世不得翻身。
契约的末尾,是一个鲜红的,沾着血污的指印。
他又拿起另一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