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足证据面前,他只能认罪。
在后续的审讯中,他如实交代了全部的犯罪过程:
动机就是因生意竞争长期积怨,对程河怀恨在心。
案发当晚,他携带铁锤,利用对程河家地形的熟悉,从仓库窗户潜入。
他体型瘦小,无需他人协助,就能进入。
他本想偷窃财物进行报复,但在潜入过程中被起夜的孩子小程隐约察觉。
这就解释了客厅血迹形态的异常。
他惊慌之下用铁锤杀害了小程。
随后,一不做二不休,他潜入主卧,将熟睡中的程河夫妇杀害。
为了掩盖杀人动机,他伪造了入室抢劫的现场,翻动抽屉,然后原路返回,并将凶器铁锤丢弃在了流经镇外的一条河里。
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万万没想到,一根他用来撑窗户的普通尼龙绳,以及他作案时穿的那双沾满了“职业特征”的旧布鞋,成了将他钉死在死刑柱上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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