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对於商演和代言分成很看重,公司就指着商演这一块赚钱呢,一开始是六四分成,公司六成,他四成,後来有索尼音乐加入了竞争,对方这才做出让步,至於签约年限,一开始人家要签十年,李正熙的理想年限是三年一签,五年不是不可以接受。

        结果,环球音乐宁愿在分成上让步,也不愿意缩短年限,最後定了一个六年之期,条件是达到一定条件,分成b例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也就是说他给公司创造的盈利越多,他的议价能力就越高,分成也就越高。

        当然,对於版权的事情,环球音乐迟早会後悔,这都是後话了。

        为表重视,在签约仪式上,环球音乐大中华区总裁兼CEO张崧辉亲自参加了剪裁,这已经是很大的重视了,普通新员工加入公司能够让公司的dAboss亲自欢迎?

        怎麽可能?

        还不是李正熙表现出的创作才能惊YAn到了圈内一众大佬,一首爆款歌曲可能是运气,高产似母猪的爆款歌曲,李正熙绝对是一个大金矿。

        签下这样的人,漏一两首歌曲,就能捧红一位当红歌手,永远不要低估一位当红歌手的挣钱能力。

        也只有华益兄弟的那位音乐副总监认为李正熙是个网络歌手。

        李正熙创作的又不是《Ai情买卖》这种下里巴人的歌曲,李正熙创作的歌曲可是深受中学、大学生群T、白领、乃至更高收入群T的欢迎。学生是潜力GU,总有一天会变成有消费能力的群T,所以有远见的公司都意识到李正熙的潜力巨大。

        更何况李正熙还是北电的学生,形象和气质都是顶级,运作好了,又是一位小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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