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视线从路江跃那头密到看不到头皮的发顶,滑去他的手腕。
大概是热,所以路江跃刚刚卷起了衬衫两边的袖口。
粗壮的麦色手臂搭在餐桌边缘,右手戴了一只金色的腕表,跟随着手腕,一闪一闪。
他的手很大,指头也粗。
手指捏着勺子,那勺子在他手里都显得迷你了。
握拳捏勺时的手背筋络凸起,连着手臂上的某条肌肉。
他每低头吃东西时,衬衫领口中都会扯动一下。
胸肌大到快把衬衫撑爆了——
他有胸肌。
贝德芙一坐下时就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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