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一直都提在嗓子口,幸好,一路上,我都没有任何发现。

        ……

        脚底生风,向着城主府的方向飞奔了将近20分钟后,很快,视野中出现了一片气派恢弘的高大建筑群。

        猛地一跃,我跳上城主府周边的一栋民房房顶,在夜色的掩护下,静静地潜伏在房顶的阴影之中。

        “这帮王八蛋……小日子过得还真不错啊……”望着面前一栋栋干净整洁的大楼,我止不住的愤慨——外城区的难民们露宿街头,饿死荒野,而那个胖子李城主和他的狗奴才们,竟然住在如此豪华奢侈的建筑里,也难怪宋将军要带头起义了。

        蹲在房顶,眼前视野开阔,我向下看去,街道上人来人往,灯红酒绿,满街都是喝的酩酊大醉的人,一派熙熙攘攘,热闹繁华的样子。

        这种景象,看久了,会让人慢慢地产生了一种错觉,末世的一切,是不是都只是一场梦?

        抬起手,借着月色,我看见了手臂上遍布的青紫色丧尸纹路,顿时自嘲的笑了起来,心想:自己估计是被晓彤那两脚给踢傻了。

        其实仔细看就能发现,下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尽管有说有笑,但笑容中无不充斥着无法掩饰的阴霾,一张张醉酒发红却依旧凹陷的脸颊,暴露了他们同样苟延残喘的绝望生活。

        对这些还能喝的上酒的“贵族”来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活法——因为在末世里,谁都不知道,自己明天会不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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