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特意将她包装成“纯良艺术生”,介绍给了一位张姓老板。
张老板见小花年轻漂亮、毫无反抗意识,当场给了王某一笔不菲的“慈善金”——对外宣称是“资助艺术教育的善款”,实则是买下小花的“包养费”。
小花对此心知肚明,却没有拒绝。
张老板不仅每月给她高额生活费,还承诺毕业后为她安排工作——这些诱惑,彻底压垮了她最后的底线。
她顺从地跟着张老板,成了他的性奴,这种屈辱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她毕业。
毕业后,小花没有接受张老板安排的工作,而是毅然回到了养育她的山村,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乡亲们都为她高兴,感慨“苦命的小花终于有出息了,还不忘本”,可没人知道,此时的小花,价值观早已被王某彻底扭曲。
她看着教室里那些和当年的自己一样,穿着旧衣服、眼里藏着对大山外向往的女孩,心中的同情反而生出了扭曲的“责任感”——她觉得自己找到了“走出大山的捷径”,就该“帮”这些女孩一把。
在她扭曲的认知里,向有钱老板出卖肉体不是罪恶,而是“改变命运的可靠手段”;她甚至将自己的经历当成“成功案例”,认为这是对乡亲们“最好的回报”——能让村里的女孩都“过上好日子”。
于是,一场由受害者亲手点燃的悲剧,再次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上演。
小花利用乡村教师的身份作掩护,悄悄观察着班里的每一个孩子——那些家庭最贫困、眼神里满是对金钱渴望的女孩,成了她眼中“值得帮助的对象”。
她先以“过来人”的身份拉近距离,用自己扭曲的“经历”给女孩们灌输错误观念:“咱们山里的姑娘,靠读书考大学走出大山太难了,一辈子都未必能熬出头。不如找个有钱老板帮忙,既能赚大钱,还能帮家里摆脱贫困,这才是最实在的捷径。”等女孩们的心理防线逐渐松动,她便通过张老板牵线搭桥,联系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老板,再用“给家里治病”“买新衣服”等诱惑铺路,,一步步将这些纯真的女孩推入卖淫的深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