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算是知道了,太温柔了,后入就是要暴操,才能深入,那种顶撞的感觉才能更加强烈,女人屁股大,腰细,其实最适合这样的姿势,天性使然,所以她在和自己老公结婚后尝试过这个姿势,就深深的爱上了。

        奈何自己男人太温柔,而自己又不想显得太淫荡,自然就将就着。

        今天东哥的粗鲁让她对这个姿势的感受又上升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怎能不感动,也许还不算爱,顶多算有点小感动,因性而生的感动。

        其实想一想也明白了,这后入式本就是动物的本能,基本上在动物界,那些陆地动物基本上都是采取的后入式来完成交配的,大家都知道后入式还有一个通俗的称呼——“狗交式”,其实就很能说明问题,虽然这个姿势不雅观,但是爽就行了,在人类最原始的运动过程中,优雅其实都要让位于舒服和快乐的,要是做爱这种事情不舒服,不快乐,谁还愿意交配传宗接代啊。

        既然像狗一样日了,那何不就彻底放飞自我,粗鲁点又何妨,其实正常夫妻生活中性为何没有偷情来得刺激,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毕竟干的不是自己老婆,怎么爽怎么来,甚至轻微的暴力,比如spank都是可以的,只要不上升到性虐待字母圈就好。

        轻微的暴力不仅无伤大雅,甚至还能助情助性,只是对自己老婆很多人下不了手,或者说要维护自己温文尔雅的形象罢了,在情人面前,本来就是冲着性来的,还不怎么尽兴怎么搞啊。

        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女人在强奸的过程中其实有的人也会动情出水了。

        这不是意志觉得的,而是生理上反应,与贞洁无关。

        过去我们经常听过在熟人之间的强奸事件中(注意是事件,而不是案件,也就是女人选择隐忍不报案的情况下,上升到刑事角度,国法难容。所以作者在此提醒:我们不宣扬违法,还是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毕竟做爱无罪,但强奸有风险!)

        有的女人爱上了强奸犯,甚至于嫁给强奸犯,可能有胁迫或耻辱感的因素,但学者也承认不排除心因性作用,女人对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可能更容易接受点,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里面,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阴道是通往女人心灵的捷径。

        这样的小确幸,小感动也许还不能上升到爱,但凡事有了基础就好办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机缘巧合下,这股感动会演变为洪水滔天的爱意呢,正所谓当初的我你爱理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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