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蔓的行李颇为简单,拢共只有一个布包,里面四件衣裳两条裤子,另外便是些佐料,全是路上买的,就这么轻装简行跟着董小娟开了程朗的房门。
范振华去矿区食堂打饭,一人打三份,这会儿一溜烟便没了踪影,剩下没帮上忙的董小娟好奇冯蔓南下怎么带这么点儿东西,冯蔓自然不好提起逃婚又爬车的事,只含糊道:“本来没打算来,算是个意外。”
董小娟哪里不懂,当即表示肯定:“来得对!你不知道这边多少女人想往阿朗身边凑,你可是他媳妇儿,就该来守着!”
冯蔓扯了扯嘴角,想想程朗这一路的可靠,确实是个会给人满满安全感的男人,尤其外表硬朗,内里却老实善良,尤其还耳根子软,完全是一副反差感极强的模样。
董小娟热情将冯蔓的包袱放进平时闲置的屋子:“阿朗平时住在矿区的单身宿舍,偶尔叫他来吃饭才过来一趟,我们租的三室,正好给他留了一间。待会儿给你换床新床单被子。”
简简单单的筒子楼房子,三室一厅紧紧凑凑的,程朗那屋最是空旷,只有一架单人床,一扇衣柜和一台斗柜。说话间,董小娟已利落换上洗得干净的被褥床单,铺就一床浅浅灰色。
毕竟程朗可从没和哪个女人走得这么近过,看来这娃娃亲对象马上就要成媳妇儿了,董小娟十分尽心。
冯蔓却有些迟疑,程朗不在家,自己就这么登堂入室?
“不然我去住旅馆,这附近...”
“住什么旅馆啊!”董小娟忙制止冯蔓,“外头小旅馆脏,谁知道什么人住过,乱七八糟的还费钱,你跟程朗都定娃娃亲了,还跑这么远过来,他能让你住外头?”
现在毕竟不是十年前,那时候男女就算是夫妻也得注意距离,走外面连牵个手都不行,如今时代早变了模样,尤其南下打工的,没结婚住一块儿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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